记者探访多个小区停车位发现 大多数存在“一位多卡”

  本报7月6日刊登《两车管员私吞20多名业主车位费》一文,报道了东亭某高档小区物业人员私下给车主办停车卡,导致小区停车秩序混乱,引发市民关注。那么锡城其他小区有没有停车卡多于停车位的情况呢?记者近两日对多个小区进行了探访,发现绝大多数小区的停车位都是供不应求,而物业给车主办的停车卡数超出了实际停车位数不少,有的小区办卡量甚至远远超出了停车位。

  回访

  “事发”小区整改实行“一车一位”

  7月9日上午,记者来到本报报道过的东亭这个高档小区,看到地上的停车位都画上了黄线,有些位置标上了序号,有些地方则涂上了车牌号,还有的加上了停车锁。正巧遇到一位车主正在物业公司发牢骚,反映停车难的情况。他告诉记者,小区的车位根本就不够用,到了下午四五点钟,小区内的马路上就停满了车,而他经常晚下班,结果发现车位不是被占就是被其他车堵住了,无法停车。他租的是地上车位,每月交100元。对于之前有物业人员发生“私吞”停车费的案件,该小区物业公司相关负责人分析了原因。他说,他们物业今年1月开始接管该小区,与之前那家物业公司交接不清,小区的财务报表、物业费用、小区资料、图纸等没有移交清楚,新来的物业要花大量的人力、物力把这些理清,至于小区的车位问题成了“一团乱麻”,给有私心的物业人员有了可乘之机;尽管他们物业有一套制度,但是经常频繁更换人员,执行规章制度有些变形,出现了管理上的漏洞。对于卡数多于停车位的情况,他解释,除了与涉案人员多办的卡有关外,有些车主的卡存在重复办理,或者出现了一户人家有几张停车卡的情况,不少车主都是以丢失等理由补办卡,但之前的卡信息又没有及时消除,导致了停车卡数量多于车位数。

  该负责人表示,事发后,物业公司配合业主进行报案,积极挽回物业和车主的损失,对于之前从涉案人员手里拿到车位卡的车主,还是继续让其使用车位,同时通过制定严格的规定,规范车位费的收取。该小区共有地下和地上车位1000多个,而目前车位数与停车卡数量也基本持平。下一步物业将实行一车一位制度,对地下车位制作车号标牌,对地上车位开始在地面上喷涂上相关车主的车牌号。

  调查

  大多数小区存在“一位多卡”

  7月10日上午,记者来到北塘区北大街附近的一个高档小区,看到该小区的停车位并未喷车牌号。记者找到了该小区的物业经理。据他介绍,该小区包括地上和地下共有六七百个车位,但是去年小区内的车辆就达到了1100余辆,基本是两辆车一个车位,而今年因租住户搬家走了,还有900余辆车。“每个车主都要给他们办卡,不可能这个车主办了,那个车主不办。”目前小区的停车矛盾较为突出,一到傍晚,主干道上都停满了车。为了解决停车位不够的问题,他们专门在沿街商铺前开辟出了一小块区域,一旦晚上有车停不到车位,他们会有保安引导停车。

  对于该小区办卡量多于车位数的情况,该物业经理表示,这是目前比较合理的做法,可以满足所有车主的停车需要,尽管不能固定车位,但总归可以停车。另外物业拿了这笔办卡费用还可用于自身开支,没有哪个物业肯贴钱提供停车服务。那么是否可以实行一车一位?据他估计,锡城能做到一车一位的小区只有10%,因为现在每个小区的私家车都在骤增。对于停车位少的小区,如果要实行一车一位,那就肯定有一部分人停不了车。7月10日下午,记者又探访了市中心的东河花园、镇巷等多个小区。当日下午3时许,在东河花园看到,地面上并没有停车位标线,车子停得到处都是,楼门口、绿化带、小区内的广场上都满了,有的位置车子停成了两排,而一位负责停车的师傅忙个不停,不停地引导车辆往空地上停。该师傅透露,由于一些外来车辆也来停,白天最多时能停500多辆车,但小区的面积只能容下200多辆车,每个车主每个月交七八十元停车费,就可以持停车牌停靠了。下午4时许,镇巷的车位并未停满,但一位物业人员告诉记者,一到晚上,不仅小区内的几十个车位会停满,连门口南边的停车收费点也都停满,该小区共有四五十个车位,而车辆达到了80多辆。

  问题

  停车位紧张引发纠纷多多

  昨日从崇安法院、南长法院了解到,近期因停车位问题引发了多起纠纷。今年6月,一物业公司起诉至南长法院,要求小区住户张先生依约支付自2007年中旬至今欠缴的50个月物业费。张先生解释称,他是二楼住户,家中客厅窗口下的区域正好被物业划为停车位,他认为车辆长年累月排出的尾气对他和家人的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他多次向物业反映,均未得到满意答复。该物业公司表示,由于目前小区车辆不断增多,且原有车位十分有限,张先生所住的楼前为公共用地,为了缓解小区内停车难的问题,物业公司特地划分了几个车位供业主停车。物业公司承诺将尽量说服业主停车时将车头靠里或白天尽可能不要在其楼下停放车辆。该公司还向法院提供了一份双方于购房时签订的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最终因张先生提供的证据看不出物业公司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法院最终判决张先生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2000元。近日,刘先生来到崇安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反映,他住在广瑞路的老新村,去年1月,他与小区居委会签了一份为期1年的购买车位协议,交了1200元钱。但自去年3月开始,由于自己每天下班回来晚,车位隔三差五被占,车主还不固定,他自己都不知道找谁“理论”。刘先生曾几次去居委会说理,但居委会却告知他看管车位是小区保安的责任。他要求解除合同,并让居委退还1200元。最终法官进行了调解,居委答应给刘先生的车位装一把停车用的地锁。

  对策1

  长期停不到车有权解除合同

  对于小区停车卡数多于停车位的问题,法舟律师事务所王一静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有关规定,小区内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约定。关键在于出售、租赁行为应该有一定的正当性,应以恰当合适的方式实现承租车位的目的。也就是说发出的停车卡应与所能提供车位基本匹配或者略超过一些。但是如果办的卡过于多,那就会出现混乱的局面,如同到游泳池办卡,如果卡数超过泳池的承受人数,那持卡人只能并排站在泳池里了,根本享受不到服务。如果车主经常停不到车,这是物业租赁服务出现的重大瑕疵,在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权解除与物业之间的履行合同。他表示,物业提供的服务或者制定相关规定,需要经过全体业主或业主委员会的同意。业主出于维权需要,最好与物业公司签订一份租赁车位的协议,确保能停到车。

  对策2

  多车共用车位也可适当推行

  应对停车难问题,车位多的小区可实行一车一位,那么车位少的小区还有无解决办法?市区某高档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其实,多车共用一个车位并没有什么不妥,对物业公司来说增加了收入,对车主来说,车位也得到了最大化利用。一般是办卡量超过车位的10%为宜,比如有的车有时不进小区,工作人员就可以“见缝插针”,安排其他车停。但掌握这个比例和时机有较大难度。当然也可实行一车一位,但是要经过小区业委会开“诸葛亮大会”讨论,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每个月实行一次抽签,这样可让车主轮流享受自己的车位。另外,小区的广大业主也应增强与物业之间的配合意识,在享受物业服务的同时,应遵守物业的相关规定,配合默契,事情就变得容易了。

  (晚报记者于洋文/摄)

关键词:无锡  小区  停车位  

网友观点

我要说两句

person
您好,请登录后进行评论。点击 登录 注册新账号

文明上网,登录评论,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新浪地产保持中立。

快捷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