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海南地债资金九成用于民生 教育支出8亿元
今天下午闭会的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批准了《2012年海南省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下称“方案”)。根据方案安排,今年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的4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用于民生支出35.1亿元,占87.7%,接近九成。
据了解,2012年财政部将继续代理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40亿元(其中,三年期20亿元,五年期20亿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财政部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券收支纳入本地区人民政府财政预算,须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根据方案,今年我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安排坚持四项原则:一是重点用于保障性住房、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项目,足额补齐省委、省政府2012年“为民办实事十大事项”年初预算预留缺口。二是均衡安排各市县债券资金转贷额度,重点支持海口、三亚、儋州等中心城市建设和洋浦加快开发建设。三是重点保障公路、桥梁、污水垃圾处理和重点工业园区建设,发挥债券资金对产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带动作用。四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收尾项目应保尽保,续建项目重点优先,中央投资项目的地方配套按时序需要给予安排保障。
从资金用途上来看,40亿元债券资金中,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安排6.2亿元,占15.5%;加强三农等基础建设项目安排2.7亿元,占6.6%;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等社会事业及政权建设项目安排12.0亿元,占29.9%;园区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安排15.6亿元,占39.2%;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项目安排3.5亿元,占8.8%。上述安排中,用于民生支出35.1亿元,占87.7%。其中,教育安排8.0亿元,占20.0%。
经过调整,今年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达963.3亿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40.0亿元,省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预算数也由年初的600.3亿元相应地增加到640.3亿元。(记者付阳阳 通讯员黄顺祥)